准格尔旗薛家湾惠泽B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专业分包工程地基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基坑支护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14:42:40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基专业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格尔旗薛家湾惠泽B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专业分包工程已由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准格尔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准格尔旗薛家湾惠泽B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专业分包工程
2.2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3招标规模:准格尔旗薛家湾惠泽B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地基处理专业分包工程
2.4项目计划投资:78395.69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日历天) |
|---|---|---|---|---|
| A1506002026061201001001 | 地基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 | 714.607 | 60 |
| A1506002026061201001002 | 基坑支护施工标段 | 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 | 326.2854 | 2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地基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8)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负责施工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若为独立投标人则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基坑支护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个,支持并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上述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2)联合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各方的人员、业绩、资信、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所有;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8)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及信用信息库中录入基本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地基处理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文件需附资质证书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设计的企业提供)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负责施工任务的企业提供)
基坑支护施工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 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16 17:00 至 2026-06-24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