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局项目采购安全软硬件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7 14:30:16崇明局项目采购安全软硬件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局项目采购安全软硬件设备(第二次),招标编号:SHBBFA202605090017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备标的物供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局项目,采购安全软硬件设备,满足日常业务使用需求。
1.2 项目规模
★1.2.1 招标货物清单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 1 | API 风险监测探针 | 1 | 台 |
| 2 | 数据流转探针 | 1 | 台 |
| 3 | 数据扫描探针 | 1 | 台 |
| 4 | 网络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 | 1 | 套 |
| 5 | 警务中台平台 | 1 | 套 |
| 6 | 数据库 | 1 | 套 |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2025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崇明局项目采购安全软硬件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订单下达后15日内送达 |
本项目执行最新《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供应商需关注适用主体、涉事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限等内容,可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完整文件。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最高投标限价:总限价261.9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各单品限价如下:
API 风险监测探针:37.17万元/台/套(不含税)
数据流转探针:10.62万元/台/套(不含税)
数据扫描探针:37.17万元/台/套(不含税)
网络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90.84万元/台/套(不含税)
警务中台平台:77.32万元/台/套(不含税)
数据库:8.84万元/台/套(不含税)
投标人报价任意一项高于对应限价,投标直接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或合法登记其他组织,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资信、商业信誉良好;法人分支机构投标需提供法人专项授权文件,同步提供营业执照。
2.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满足:
(1)网络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警务中台平台允许代理投标,其余集成产品无强制代理限制;
(2)两类核心设备仅可代理单一厂家,原厂不得自行投标或另行授权其他投标人,提供原厂唯一项目授权函;
(3)与对应制造商合作时长满1年及以上,出具书面说明;
(4)原厂出具承诺函,对代理商供货产品承担质量、售后连带责任。
2.1.5 可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向甲方开具专票。
2.2 禁止投标情形(满足任意一条不得投标)
(1)属于招标人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
(3)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执照;
(4)进入清算、破产程序,丧失履约能力;
(5)2023年07月07日起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重大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管、司法文书认定);
(6)2021年07月07日起近五年单位行贿罪且关联采购活动(中国裁判文书网生效判决为准);
(7)2021年07月07日起近五年合同诈骗罪;
(8)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全部执行完毕除外);
(9)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技术规范编制等咨询服务;
(10)本项目监理单位,或与监理存在隶属、利害关系;
(11)本项目代建单位;
(1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监理、代建、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同一;
(14)与监理、代建、代理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1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处罚期内);
(16)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人参与投标;
(17)电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配偶、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参与投标;
(18)电信领导离职/退休三年内违规任职、入股企业参与原单位采购;
(19)按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规则应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禁止情形。
代理商投标的,本条约束范围同步包含其所代理的设备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专项资格要求
2.3.1 产品产自国内或与我国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技术成熟稳定。
2.3.2 数据库产品承诺已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提供自制承诺函+测评截图。
2.3.3 数据流转探针具备有效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附扫描件。
2.3.4 网络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警务中台平台具备软件著作权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附扫描件。
2.3.5 API风险监测探针、数据流转探针、数据库二选一满足:①具备国标强制性安全认证/检测合格报告;②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产品名称、型号与证书完全一致。
2.3.6 承诺产品无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出具《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7 业绩要求:
核心设备制造商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安全设备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261万元;框架合同按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普通合同按签约金额计。
业绩材料要求:合同首页、签章页、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框架合同需配套采购订单。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标无需业绩,提供官方认定证书/通知即可。
2.4 符合国家、行业其他法定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不通过直接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8时30分00秒 — 2026年06月23日 17时00分00秒